1、法律分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因为它含有的成份相当复杂,其物理性状(体积、流动性、均匀性、粉碎程度、水份、热值等)也千变万化,要达到上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很难。
2、【答案】:BC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三化”原则。“三化”即减量化,使固体废物不产生和少产生;资源化,已产生的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循环、再利用或用为另一种生产的原料;无害化,通过各种处理、处置方式使固体废物安全、无污染地进入环境。
3、法律分析:“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减量化: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法律分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固体废物是“三废”中最难处置的一种,因为它含有的成份相当复杂,其物理性状(体积、流动性、均匀性、粉碎程度、水份、热值等)也千变万化,要达到上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很难。
法律分析:“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减量化:减量化意味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这是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首先要求和措施。
【答案】:ABD“三化”是指对固体废物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措施。该原则是各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立法中普遍适用的原则,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富有成效的指导思想。固体废物减量化,又称废物最小量化,是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第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三化”原则。“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第二,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控制原则。固体废物在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污染危害,因此,必须对其产生、排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监督管理,采取防治措施。
法律分析:三化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战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减量化: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这可以通过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和一次性使用物品,提倡循环经济等方式实现。资源化:从固体废物中回收物质和能源,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1、【答案】:ABD“三化”是指对固体废物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措施。该原则是各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立法中普遍适用的原则,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富有成效的指导思想。固体废物减量化,又称废物最小量化,是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答案】:A. 减量化,即通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达到减少环境负担的目的。B. 无害化,指的是将固体废物处理到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程度。D.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转化为可再次利用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这三个原则是固体废物处理和管理的基石,旨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3、【答案】:BC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三化”原则。“三化”即减量化,使固体废物不产生和少产生;资源化,已产生的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循环、再利用或用为另一种生产的原料;无害化,通过各种处理、处置方式使固体废物安全、无污染地进入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三化”原则包括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减量化原则要求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合理开发资源和能源。企业和单位应采取措施,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减少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5、【答案】:在我国,针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遵循以下核心原则:首先,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原则,旨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并确保废物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
6、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所确立的垃圾处理原则。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以及采用适当措施使废物量减少(含体积和重量)的过程。
1、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避免其污染环境。集中处置和分散处置相结合原则;区域型、专业化的集中处置可以节约投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产生固体废物量较大的企业,宜自行分散处置。
2、法律分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3、法律分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