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查询可知,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即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与它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有关。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算公式: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污染当量数。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每月统一定额税。
正面回答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纳税人应当准确计量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未准确计量的,不得从其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减去。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如下: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法律分析:按照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环保税税率为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4元至14元。
法律分析: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登录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或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纸质表单,如果税务机关受理了,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缴纳税款;如果有材料补正或者不予受理的,需要补全资料再办理。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具体如下: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
环境污染税怎么征收的:环境_实行定额_率,征收范国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源污染物、 固体废物以及工业嗓音排放等。其中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收费2至12元,其中水源污染物每污染当量收费4至14元,固体废物最低每吨5元,最高每吨1000元,工业噪音最低每月350元,最高每月11200元。
法律主观:环境保护税,是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缴纳税费。其中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污染物排放量征税:按照企业或个人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来征收环境保护税。税率可以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排放量大小进行差异化设定,以达到刺激减排效果的目的。 污染物排放浓度征税:按照企业或个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来征收环境保护税。
法律主观:环保税税率具体适用计算方式: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计算方式: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保税征收标准具体如下: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9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8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到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到1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