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非煤矿山环境治理(非煤矿山整治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 返回列表
非煤矿山环境治理(非煤矿山整治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在必要时,应保留安全矿柱,保护基础设施,防止地面塌陷超出允许范围。在水管理方面,矿坑水应优先用于生产,干旱地区可用于农业灌溉,但需确保水质达标。同时,要强化排水设施,防止水源污染,保护地下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方面,酸性、高矿化度和特殊污染物废水需研发高效处理技术,煤矿瓦斯应回收利用。

遵循“防治并重,建设并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广循环经济,通过绿色开采、节水工艺、减少废弃物和废物资源化等技术原则,确保开采过程对环境影响最小化。2010年和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设定有明确指标,如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废物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

在实施矿山建设项目时,首要关注的是生产安全。对于勘探性钻孔,应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在对待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时,矿山基建应遵循优先保护的原则。优先考虑在原地或附近实施保护措施,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选矿技术政策着重于采用环保和高效的工艺。首先,鼓励开发并推广无(低)毒的浮选新药剂,这将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在缺水地区,干选工艺和节水型选矿技术如煤炭干选、大块干选抛尾等被优先考虑,以节约水资源。

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废弃地复垦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被大力提倡。企业应将这一工作融入日常生产与管理中,推崇采用一体化的采选-排土-造地-复垦技术流程。在实施复垦前,需对废弃地进行可行性试验,选择最适宜的复垦策略。

非煤矿山安全常识

1、安全检查表在矿山全面安全大检查中可以运用;分生产系统进行检查时也可以应用,他具有比较灵活、可操作的特点;第四,有较强的针对性,因为检查表是分生产系统进行制定的,对于矿山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系统,可以系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整改,使之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和完善。

2、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上基本知识,以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和环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作业安全常识 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播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更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3、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划分为特大风险、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特大风险:特大风险是指发生潜在的严重事故或灾难的可能性较高,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这类风险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效果及存在问题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理论研究与调查评估相结合。

2、通过上述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宣传、贯彻、落实,初步扭转了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污染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势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逐渐引起了各级政府、企业、社会重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废渣、废水综合利用程度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落后,导致治理进度缓慢。资金因素 历史上,部分采矿权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不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风险进行及时防控,导致大量环境问题遗留。尽管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和采矿权人已投入大量治理资金,但历史欠账较多,治理面积有限。

矿山环境治理现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强化了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 理论研究与调查评估相结合。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1)严格矿山开发的准入制度,保证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矿山环境污染包括矿山废水污染、矿山固体废物污染、矿山大气污染和矿山噪声。矿山废水污染 矿山废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废石场淋滤水和尾矿池废水。矿山废水排放量大,持续性强,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而且成分复杂,浓度极不稳定。其后果是危及人体健康和其它动植物的生存,危害工农业生产。

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5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资金渠道难求 我国大多数已闭坑或接近闭坑的矿山要么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要么就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已形成矿山地质灾害的矿区,难以追究责任人;而部分接近闭坑的矿山,企业早已将利润上缴给了国家,自身没有留下足够恢复与治理资金。

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的现状与趋势

井下噪声源产生于凿岩、爆破、通风、运输、提升、排水等生产工艺,主要是凿岩设备和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地面噪声源如选矿设备、露天采矿、主力扇风机、空压机、锻钎机产生的噪声也是噪声的主要来源。矿山噪声已成为污染矿山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他严重地威胁着矿山人员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的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1)严格矿山开发的准入制度,保证矿山建设与矿山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的日益加大,随着社会公众及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矿山开发者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污染矿山环境的势头已被有效遏制,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被占用破坏的土地、防治地质灾害和矿山“三废”综合治理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